退換貨 / 其他問題
Return / Refund Policy
退換貨 / 其他問題
1.如欲辦理終止契約該如何?
1.解除:
傳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企業解除或終止契約。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申請,受領傳銷商送回之商品,並返還傳銷商購買退貨商品所付價金及其他給付本公司之款項。本公司依前項規定返還傳銷商之款項時,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因可歸責於傳銷商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滅失之價值,及因該進貨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
申辦退會時,應檢附以下文件:
1.填寫退貨申請書,詳實填寫退貨商品內容,簽名處需原發票買受人本人親簽。
2.原購銷貨專用發票收執聯(依稅法的要求,商品退回時應連同原銷貨發票一併退回)
3.解除契約通知書或終止契約通知書。
4.自願解除及終止傳銷商契約者,自契約成立生效六個月內,不得再申請成為本公司之傳銷商。
2.瑕疵品換貨處理:
傳銷商對所購買之商品,遇有品質瑕疵或包裝毀損情形,應當場更換或於七日內,檢附原申請單向本公司辦理更換相同產品:惟不受理之項目包括:經蓄意破壞之產品及使用不當而毀損之產品。
3.若遇假日或公司已下班或在月底最後一天以網路或傳真方式訂購產品,訂購是否為月底當日?或為公司訂單之處理日?
網路或傳真方式訂購產品,其訂購日期是以網路訂購或傳真訂購(下單)當日計算,而非以公司訂單處理日計算。
4.稅務扣繳相關規定
1. 除法人直銷商外,自來得富股份有限公司所取得的獎金超過兩萬元者,一律按10%代為扣繳稅款、2.11%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2. 以法人組織(公司)形態經營來得富股份有限公司者,公司將於獎金發放前通知會員開 "來得富股份有限公司" 抬頭之發票,統一編號為54960960,待發票寄達來得富股份有限公司 始發放獎金,未寄達發票者獎金將予以保留。